按照相關文件要求,云南省農業農村廳會同云南省財政廳研究制定并印發《糧油生產保障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農業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項目實施方案》以及《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方向)項目實施方案》6個實施方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細化實施方案
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省級財政下達的各項目支出方向預算資金額度執行,不得超出任務范圍安排資金,不得將上級財政資金直接切塊用于本級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務。要壓實地方投入責任,堅持投入與監管并重,加強績效管理,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組織編制州(市)、縣(市、區)實施方案,對照工作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確定各項任務資金額度,并明確實施條件、支持對象、支持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因地制宜選擇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方式,注重更好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做好各項政策統籌銜接,避免在支持內容和對象等方面出現交叉重復。州(市)編制的實施方案要在征得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同意后,于2024年7月底前正式印發,并以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發文形式報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備案。
二、強化績效考核
各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在規定期限內及時下達資金,并同步細化分解績效指標。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將采取績效監控與抽查復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資金安排規范性、任務實施進度、資金執行進度、信息報送以及地方財政投入等情況,并組織對重點任務、重點地區進行績效考評。對違反規定統籌中央財政資金、超出任務范圍安排資金等情況,一經發現,中央將結合有關考核情況予以通報,中央財政將在安排下年度資金時予以扣減,省級將按照中央扣減資金情況對應扣減各地資金。
三、加強政策公開
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全面梳理編制政策“明白紙”,及時向社會發布財政支農政策,切實加強惠農政策信息公開。要加強惠農補貼資金發放管理,按規定做好擬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其中發放到戶的補貼情況應在村級進行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村級應將公示臺賬留檔備查。通過多種渠道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政策導向、掌握政策內容、了解政策要求,努力營造利于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監督管理
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部署,加強轉移支付項目資金全鏈條監管,梳理排查各項資金分配使用中的問題和漏洞,嚴禁以撥代支、擠占挪用、虛報冒領。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建立資金執行定期調度機制,動態掌握項目實施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督促指導,加快資金兌付,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上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報告。要及時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據實上報資金執行情況,于2025年1月底前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并按要求填報有關基礎數據,要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完整,相關數據報送質量情況將納入相關資金績效評價范圍。
來源:云南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