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專場在海埂會堂召開,省紀委監委介紹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在黨中央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委的領導下
省紀委監委一體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紀檢監察機構改革
實現各項改革系統集成、協同高效
為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黨對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實現戰略重塑
構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體制機制,省委部署建設清廉云南,打造全省各級黨組織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實踐載體。落實黨對紀檢監察工作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領導,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監委領導為主的工作機制。省紀委監委自覺主動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委請示報告,既報告結果、又報告過程,將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具體化。整合行政監察、預防腐敗、檢察機關反貪反瀆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量,實現反腐敗資源再集中、再優化。
二是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逐步建立
組建云南省監委和各級監委,完善紀委監委合署辦公體制機制,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一體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對象由原來的35萬增加到157萬,擴大了4.5倍。完成全省監察官等級首次確定工作,中國特色監察官制度在云南落實。嚴格依法運用監察措施,以留置取代“兩規”,健全違紀、職務違法、職務犯罪一體審查調查工作機制,確保監察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新體制優勢,突出鏟除土壤條件深化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三不腐”,運用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高腐敗治理效能,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23.8萬件,立案10.1萬件,留置6657人,處分9.4萬人。
三是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四項全覆蓋”監督格局已經形成
突出嚴的基調深化黨的紀律建設,今年開展的黨紀學習教育就是一次提升紀律監督有效性的主題教育。準確規范運用“四種形態”,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促進黨員干部廉而有為、勤勉敬業。由各級人大產生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機構或監察專員,推動監察監督向基層延伸。深化派駐機構改革,省紀委監委在省一級黨政機關設立34家派駐紀檢監察組,向3家省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在17戶省管企業設立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企業紀委合署辦公,明確37所省管高校紀委書記擔任省監委派駐監察專員并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實現對各層級各單位各領域監督橫向全覆蓋。巡視巡察深化發展,健全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格局,建立巡視巡察制度體系,實現一屆省委巡視全覆蓋,促進有效發揮利劍作用。
四是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不斷做實
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聚焦政治忠誠、政治安全、政治責任、政治立場、黨內政治生活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大政方針加強政治監督,嚴肅查處滇池沿岸違規違建等問題,做到黨中央決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監督就跟進到哪里。深化近距離、可視化、常態化、規范化精準監督,推進政治蹲點調研、“體驗式”監督,開展“政治關愛式”談話,建立健全“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機制。常態長效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扭住“小飯局”“小特權”等風腐同源、風腐一體問題“以小見嚴”,運用集中集成集束的方式,每季度聚焦1至2個主題精準發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普遍圍繞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民生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以“小房本”“小課桌”等群眾關切入手,小切口、深突破、強治理,人民群眾從一件件“天大的小事”中引發對正風肅紀的強烈共鳴。
五是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持續提升
一系列務實管用的制度規范陸續出臺,全省紀檢監察干部依規依紀依法強化監督、防治腐敗能力不斷提升。紀檢監察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進,省紀委常委會帶頭加強自身建設,自覺接受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明確權力邊界,健全內控機制。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完成省監委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在全國率先實現省、市、縣紀委監委全覆蓋單獨內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機構,建立特約監察員、陽光監督員制度,制定并嚴格執行打聽、干預監督審查工作登記備案等制度,堅決防治“燈下黑”,嚴肅查處“害群之馬”,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鍛造高素質專業化紀檢監察隊伍。
記者:中國共產黨第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要“突出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對此有哪些具體舉措?
云南省紀委監委:
這幾年,我省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抓機關帶系統、強指導促規范,強化實踐鍛煉和專業訓練,不斷提升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舉措。
一是發揮改革先導、突破、創立作用,完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工作機制。把發現問題、破解問題作為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前進的“原動力”,大力推進工作流程再造,持續加強內部力量統籌,各項工作逐步實現目標載體化、平臺多樣化。在工作中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重要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完善市縣兩級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制度。進一步深化派駐(出)機構改革,優化派駐(出)機構領導管理體系、運行機制和考核制度。
二是健全紀檢監察制度體系,將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堅持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后的制度建設原則,及時將工作探索中的經驗成果固化為制度,推動解決實際問題。黨的十九大以來,省紀委監委先后制定了《省紀委監委機關案例復盤工作辦法》等法治化、規范化工作的制度文件120余件、制定《省紀委監委機關政治監督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類文件40余件,涵蓋了行為規范、日常監督、執紀執法、安全保障等各方面,有效解決紀法貫通難點,打通法法銜接堵點,工作效能得到進一步激發。并著重在強化制度執行、維護制度剛性上下功夫,抓好制度建設“精裝修”,動態開展法規制度的清理、修訂、解釋工作,連續6年分8批次完成了67項制度的落實成效評估工作,對不適應形勢任務的制度及時修訂,消除“制度對沖”“制度空轉”。
三是實行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做到有法必依,規范用權。督促全體紀檢監察干部普學熟讀并嚴格執行紀律處分條例、監察法等紀法規則,把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貫穿工作各方面全過程,規范措施使用,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嚴把案件質量關,扎實開展案件審理、申訴復查,確保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檢驗。嚴格落實問題線索分辦處置、審查調查集體研究、重大事項重要問題請示報告等制度,健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案件審理、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相互協調和制約機制。在全系統常態化開展案件復盤辨析,把以往工作“瑕疵”變為補偏救弊的“指南書”,幫助紀檢監察干部把握好職責定位、權力邊界,全面提升“技戰術”水平。
記者:紀檢監察機關在縱深推進清廉云南建設過程中主要有哪些舉措?發揮了哪些作用?
云南省紀委監委:
從2021年開始,清廉云南建設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創新。如果把2021年建設5個清廉單元比作1.0版,那么2022年實施“七個專項行動”是2.0版,2023、2024年實施“十大行動”則是3.0版。近4年的時間,清廉云南建設實現了從“活動”向“行動”轉化,從“清廉單元”向“全域治理”挺進,從“七個專項行動”向“十大行動”拓展,從“紀檢監察機關為主推動實施”向“省委部署推動實施”提升。“這4個轉變”的迭代升級,也是云南紀檢監察機關在思維、理念、體制上深化改革、迭代創新的過程。
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專責監督機關,是推動清廉云南建設的重要力量。概括起來,主要發揮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充分發揮“參謀本部”作用。牽頭組建清廉云南建設工作專班,突出抓節點、抓過程、抓貫通、抓聯動,把全年的重點工作任務分解到“細化啟動、開局起勢、深化推進、對賬會商、總結盤點”五個階段。連續兩年協助省委召開縱深推進清廉云南建設暨全省正風肅紀警示大會,印發工作方案、重點任務清單、典型工作案例、案件懺悔錄和紀法提示,打出開局起勢“組合拳”。開設“一把手”談清廉專題,請省級部門、州(市)黨委“一把手”談清廉話擔當。探索建立以“一畫像兩清單”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成果定期“晾曬”機制,推動互學互鑒、共同提升。
二是充分發揮“監督推動”作用。強化巡視巡察監督,從開年首輪省委常規巡視到專項巡視,均把推進清廉云南建設情況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強化監督監管聯動,把監督治理“小循環”融入省域治理“大循環”,集成各類監督資源,開展“一線監督在行動”、季度主題監督、問題派單監督,推動黨內監督、專責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
三是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抓緊抓實牽頭主抓的“護航行動”“引領行動”“固堤行動”“惠民行動”“雷霆行動”五項行動,注重處理好激勵與約束、嚴管與厚愛的關系,把牽頭主抓的五項行動做出樣子、提升成色。2023年以來,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538個,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8062個,既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養成良好作風習慣,又讓人民群眾從“小房本”“小課桌”等一件件民生實事問題的解決中感受到全面從嚴治黨的成效;共對2900名黨員干部和316個單位(組織)予以澄清正名,查處誣告陷害行為61件76人次,正向賦能黨員干部干事創業內生動力。
來源:云南省網上新聞發布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