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精準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云南省財政廳會同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對《關于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進行修訂,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強化資金監督管理三方面,優化完善銜接資金使用管理措施,提升資金使用績效。
防風險促發展 積極支持育產業擴就業保增收
一是適應風險補償需求,支持各地在充分評估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風險敞口的基礎上,安排省級銜接資金按照放大倍數不低于10倍水平補充脫貧人口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
二是探索鄉村產業發展支持方式,給省級使用省級銜接資金設立產業發展基金打開政策通道。
三是允許縣級適當安排省級銜接資金用于彌補過渡期內實施、符合銜接資金管理要求、當年已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管理的項目資金缺口。
四是鼓勵就近就地就業,支持各地從省級銜接資金安排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幫扶對象)每人每年不超過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助,推進脫貧勞動力省內跨州(市)就業。
五是積極采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提高省級銜接資金項目管理費比例至5%,進一步彌補縣級配套項目管理經費不足。
補短板強弱項 支持必要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
一是支持各地使用省級銜接資金支持村莊公共基礎照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高生活質量。
二是支持各地使用省級銜接資金開展無資金來源的公益性幫扶項目資產后續管護,促進幫扶項目資產持續發揮效益。
三是支持各地使用省級銜接資金在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配備必要的消防配套設施,以及開展因住房維修基金不到位導致的必要房屋修繕,保障搬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是允許各地統籌不超過5%的到縣省級銜接資金,用于“十三五”時期規劃內易地扶貧搬遷地方政府債券本金償還。
強監管重績效 樹立獎優罰劣的鮮明政策導向
加強銜接資金監督管理,督促各地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支出,強化預算執行和績效管理結果運用,樹立資金支出越快、績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鮮明導向。
省級將根據省級以上部門審計、考核、監督檢查、日常監管等各渠道發現問題對當年下達資金進行激勵調整,從績效差的地區調整到績效好的地區。
對中央和省級下達且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結余資金,省級將在資金分配下達時通過調減分配下達數的方式予以扣回。
來源:云南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