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5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重要任務,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廣大農民根本福祉,事關農村社會文明和諧。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農村人居環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同時,我國農村人居環境狀況很不平衡,臟亂差問題在一些地區還比較突出,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和農民群眾期盼還有較大差距,仍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短板。為加快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進一步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順應廣大農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統籌城鄉發展,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為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地理、民俗、經濟水平和農民期盼,科學確定本地區整治目標任務,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做到干凈整潔有序。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部署持續推進,不搞一刀切。確定實施易地搬遷的村莊、擬調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圍。
——示范先行、有序推進。學習借鑒浙江等先行地區經驗,堅持先易后難、先點后面,通過試點示范不斷探索、不斷積累經驗,帶動整體提升。加強規劃引導,合理安排整治任務和建設時序,采用適合本地實際的工作路徑和技術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注重保護、留住鄉愁。統籌兼顧農村田園風貌保護和環境整治,注重鄉土味道,強化地域文化元素符號,綜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風貌,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護鄉情美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村莊形態與自然環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體、激發動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據村民需求合理確定整治優先序和標準。建立政府、村集體、村民等各方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機制,動員村民投身美麗家園建設,保障村民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強化村民環境衛生意識,提升村民參與人居環境整治的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
——建管并重、長效運行。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合理確定投融資模式和運行管護方式,推進投融資體制機制和建設管護機制創新,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確保各類設施建成并長期穩定運行。
——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強化地方黨委和政府責任,明確省負總責、縣抓落實,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強化監督考核激勵,建立上下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進機制。
(三)行動目標。到2020年,實現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干凈整潔有序,村民環境與健康意識普遍增強。
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全覆蓋,基本完成農村戶用廁所無害化改造,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村容村貌顯著提升,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較好基礎、基本具備條件的地區,人居環境質量較大提升,力爭實現90%左右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左右,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村內道路通行條件明顯改善。
地處偏遠、經濟欠發達等地區,在優先保障農民基本生活條件基礎上,實現人居環境干凈整潔的基本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統籌考慮生活垃圾和農業生產廢棄物利用、處理,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有條件的地區要推行適合農村特點的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方式。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污染“上山下鄉”。
(二)開展廁所糞污治理。合理選擇改廁模式,推進廁所革命。東部地區、中西部城市近郊區以及其他環境容量較小地區村莊,加快推進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廁所糞污治理。其他地區要按照群眾接受、經濟適用、維護方便、不污染公共水體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衛生廁所。引導農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人口規模較大村莊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加強改廁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銜接。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廁所糞污、畜禽養殖廢棄物一并處理并資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采用生態處理工藝。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清淤疏浚,采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入戶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因地制宜選擇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間和庭院環境,消除私搭亂建、亂堆亂放。大力提升農村建筑風貌,突出鄉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點。加大傳統村落民居和歷史文化名村名鎮保護力度,弘揚傳統農耕文化,提升田園風光品質。推進村莊綠化,充分利用閑置土地組織開展植樹造林、濕地恢復等活動,建設綠色生態村莊。完善村莊公共照明設施。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推進衛生縣城、衛生鄉鎮等衛生創建工作。
(五)加強村莊規劃管理。全面完成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編制或修編,與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村土地利用規劃、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等充分銜接,鼓勵推行多規合一。推進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實施,做到農房建設有規劃管理、行政村有村莊整治安排、生產生活空間合理分離,優化村莊功能布局,實現村莊規劃管理基本覆蓋。推行政府組織領導、村委會發揮主體作用、技術單位指導的村莊規劃編制機制。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應納入村規民約。加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建立健全違法用地和建設查處機制。
(六)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明確地方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運行管理單位責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的村莊人居環境管護長效機制。鼓勵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運行管護,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垃圾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推行環境治理依效付費制度,健全服務績效評價考核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支持村級組織和農村“工匠”帶頭人等承接村內環境整治、村內道路、植樹造林等小型涉農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專業化培訓,把當地村民培養成為村內公益性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的重要力量。簡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項目審批和招投標程序,降低建設成本,確保工程質量。
三、發揮村民主體作用
(一)發揮基層組織作用。發揮好基層黨組織核心作用,強化黨員意識、標桿意識,帶領農民群眾推進移風易俗、改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質量。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充分運用“一事一議”民主決策機制,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權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依法盤活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空閑農房及宅基地等途徑,多渠道籌措資金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營造清潔有序、健康宜居的生產生活環境。
(二)建立完善村規民約。將農村環境衛生、古樹名木保護等要求納入村規民約,通過群眾評議等方式褒揚鄉村新風,鼓勵成立農村環保合作社,深化農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確農民維護公共環境責任,庭院內部、房前屋后環境整治由農戶自己負責;村內公共空間整治以村民自治組織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主要由農民投工投勞解決,鼓勵農民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程參與農村環境整治規劃、建設、運營、管理。
(三)提高農村文明健康意識。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發揮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等組織作用,鼓勵群眾講衛生、樹新風、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亂貼等不文明行為。提高群眾文明衛生意識,營造和諧、文明的社會新風尚,使優美的生活環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為農民內在自覺要求。
四、強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地方各級政府要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中央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規發行政府債券籌集資金,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所獲土地增值收益,按相關規定用于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村莊整治增加耕地獲得的占補平衡指標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統籌安排支持當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創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以工代賑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發放抵押補充貸款等方式,引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信貸支持。鼓勵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商業銀行擴大貸款投放,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支持收益較好、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建設農村人居環境設施。
(三)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鼓勵各類企業積極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農村垃圾污水處理項目。引導有條件的地區將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特色產業、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有機結合,實現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人居環境改善互促互進。引導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個人通過捐資捐物、結對幫扶等形式,支持農村人居環境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倡導新鄉賢文化,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四)強化技術和人才支撐。組織高等學校、科研單位、企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關鍵技術、工藝和裝備研發。分類分級制定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技術指南,編制村容村貌提升技術導則,開展典型設計,優化技術方案。加強農村人居環境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加快培養鄉村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行等方面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選派規劃設計等專業技術人員駐村指導,組織開展企業與縣、鄉、村對接農村環保實用技術和裝備需求。
五、扎實有序推進
(一)編制實施方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摸清底數、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抓緊編制或修訂省級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實施方案。省級實施方案要明確本地區目標任務、責任部門、資金籌措方案、農民群眾參與機制、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等內容。特別是要對照本行動方案提出的目標和六大重點任務,以縣(市、區、旗)為單位,從實際出發,對具體目標和重點任務作出規劃。扎實開展整治行動前期準備,做好引導群眾、建立機制、籌措資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實施方案編制或修訂工作,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核。中央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的指導,并將實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標、建設任務、體制機制創新等作為督導評估和安排中央投資的重要依據。
(二)開展典型示范。各地區要借鑒浙江“千村示范萬村整治”等經驗做法,結合本地實踐深入開展試點示范,總結并提煉出一系列符合當地實際的環境整治技術、方法,以及能復制、易推廣的建設和運行管護機制。中央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引導各地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示范村,建成一批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市、區、旗)、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市、區、旗),加強經驗總結交流,推動整體提升。
(三)穩步推進整治任務。根據典型示范地區整治進展情況,集中推廣成熟做法、技術路線和建管模式。中央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檢查、評估和督導,確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進。在方法技術可行、體制機制完善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財力和工作實際,擴展治理領域,加快整治進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中央部署、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中央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出臺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負總責,要明確牽頭責任部門、實施主體,提供組織和政策保障,做好監督考核。要強化縣級黨委和政府主體責任,做好項目落地、資金使用、推進實施等工作,對實施效果負責。市地級黨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鄉鎮黨委和政府要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地在推進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危房改造等相關項目時,要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考慮、同步推進。
(二)加強考核驗收督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以本地區實施方案為依據,制定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以縣為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納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作為相關市縣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省級實施方案及明確的目標任務,定期組織督導評估,評估結果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通報省級政府,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將農村人居環境作為中央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強化激勵機制,評估督察結果要與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掛鉤。
(三)健全治理標準和法治保障。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術、施工建設、運行維護等標準規范。各地區要區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類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標準。研究推進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立法工作,明確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責任和村民義務。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農村垃圾治理條例、鄉村清潔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四)營造良好氛圍。組織開展農村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衛生光榮榜等活動,增強農民保護人居環境的榮譽感。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廣泛宣傳推廣各地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