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發出《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妥善審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的各類案件,為鄉村振興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要妥善審理涉及農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權分置”案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促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妥善審理破壞農村社會秩序、擾亂農業市場秩序、危害農村投融資環境等刑事案件,為鄉村全面振興營造安全有序的環境;妥善審理涉及農村產權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科技創新、勞動就業保護等民事商事案件,夯實鄉村振興要素基礎;妥善審理涉及農地征收征用、鄉村規劃建設、農村經濟管理等行政案件,為建設法治鄉村保駕護航。
通知強調,要綜合運用審判執行手段,提升鄉村綠色發展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要通過刑事、民事、行政等審判手段,推進農村生態保護制度、生態補償機制的全面建立;依法監督行政機關行使職權,堅決懲處破壞農業資源、生態資源、生物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著力保護農民、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因環境資源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權利。
通知強調,要通過司法審判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要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家庭美德,弘揚守望相助、鄰里和睦的鄉鄰美德,弘揚誠實守信、嚴守合同的契約精神;要堅決掃黑除惡,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醇化村風民風社風;要注重法治教育和宣傳,引領農村尊法、守法風尚。
通知要求,要落實各項司法為民便民利民措施,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訴求。要綜合運用互聯網、手機短信平臺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手段,搭建涵蓋立案、審判、執行的全方位便民服務平臺;要充分發揮民事簡易程序的功能,深化訴訟服務機制,為當事人訴訟提供便利;要加大涉農案件執行力度,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及時得到實現;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給予必要幫助。
通知強調,要依托鄉村治理新體系,多渠道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緊緊依靠各級黨委、政府,充分發揮鄉村干部、司法協理員、人民調解員等多種力量,運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共同化解矛盾糾紛;要高度重視并認真研判有關案件審判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地方黨委、人大報送專項報告,向政府及其他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據中國農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