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的通知》,從八個方面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農產品穩產保供工作。
一、加大資金傾斜支持
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資金分配中,向疫情防控任務較重地區傾斜,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促進恢復農業生產。
二、加快資金撥付
加快中央農業生產救災、省級農業發展資金、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省級補助等資金的撥付,支持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和畜禽產業發展,支持抓好春季農業生產,開展春耕備耕,確保農業生產不誤農時。
三、實施重點企業貸款貼息
對列入國家疫情防控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名單的企業,在疫情防控期內的新增貸款,中央財政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貼息,省級財政按剩余50%利率給予貼息。對列入省級相關部門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重點企業名單的,對其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內,新增用于疫情防控保障,且享受銀行貸款利率優惠政策的流動性資金貸款,由省級財政按不高于5%(包括5%)利率給予貼息。銀行貸款利率低于5%的,按實際發生利率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切實降低重點物資保障企業融資成本。
四、減免農業信貸擔保相關費用
對實行名單制管理的由國家和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物資生產供應企業、穩產保供“菜籃子”重點企業,免除反擔保措施,免收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三農”經營主體恢復生產,免除反擔保措施,擔保費率降低50%;對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展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應延長其擔保期限;對因疫情影響確實無還款能力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規定向銀行金融機構履行代償義務。
五、支持農產品冷藏保鮮
重點完善田間地頭冷藏保鮮設施,支持配備農產品分揀分級、預冷包裝、烘干脫水等商品化設施設備,從源頭上解決冷鏈物流“最先一公里”問題,不斷增強農產品生產供給的彈性和抗風險能力。
六、抓好生豬穩產保供
繼續實施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臨時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生產流動性資金和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貸款按不高于2%的比例給予財政貼息,緩解養殖企業流動和建設資金壓力。落實生豬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提高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額保費補貼,進一步增強生豬養殖風險抵御能力。支持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中央和省級負擔90%的強制撲殺補助。
七、加大地方財政資金統籌力度
著力支持做好春耕生產,對受疫情影響的蔬菜、種禽等農業產業,對生產經營主體給予適當補助,支持“菜籃子”產品生產企業改善安全防護措施,加快恢復生產,保證市場供應。
八、加強資金使用績效管理
強化資金撥付管理,及時按規定將資金撥付到農戶和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緩解其資金壓力,彌補因災損失,嚴禁擠占、挪用、滯留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