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農業部、銀監會近日印發《關于做好全國農業信貸擔保工作的通知》,明確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的財政支持政策。
通知指出,在全國范圍內建立政策性支持、市場化運作、專注農業、獨立運營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是財政撬動金融支農的一項重大機制創新,省級農擔公司要緊緊圍繞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開展業務。在推進省級農擔公司組建和運營過程中,各省要準確把握農業信貸擔保專注服務農業、專注服務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的政策性定位,確保農業信貸擔保貼農、為農、惠農,不脫農。
通知明確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的財政支持政策。統籌安排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中央財政將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余額、單筆擔保額度、政策性擔保規模占比、績效考核等情況,作為分配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中支持適度規模經營方向的測算因素。各地在中央政策要求框架內,應進一步細化具體規定和要求。省級農擔公司開展的非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業務和其他混業經營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的農業信貸擔保業務,不享受中央財政補助政策。
此外,通知還提出要實施擔保費用補助政策、實施擔保業務獎補政策、落實現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等。